广东省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引进、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岗位、对象
详见《2020下半年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介绍信起至本次引进发布公告当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按《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规定标准发放补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6日8:00至2021年2月22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按邮件主题格式(格式为: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考者手机号)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我校办公室邮箱(txhf3365165@126.com)并电话确认(0660-3365165,13502586955)。
(三)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报名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其他证件材料以及书面证明采用PDF格式编辑):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专指将于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此外所有人员均按社会人员身份应聘)
①就业推荐表;
②学生证;
③身份证;
④《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⑤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附件4);
⑥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jpg格式,30kb);
(2)社会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
②学位证;
③身份证;
④《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jpg格式,30kb);
(3).除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考生属于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②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出具委培或定向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核
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将在考试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经核准后由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发给《准考证》,考生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携带不齐全不予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面试
本次公开引进免予笔试,采用直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由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引进岗位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以上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者,则以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主评委的评分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