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苏高新社[2019]236号),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苏州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2月1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前,以此类推。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n:8012/zpCandidate/a/login。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1年2月19日9:00—2月25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的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报考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
5、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及网上报名系统相关公告。
四、体检录用
1、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与岗位所属单位或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050246;
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1498。
附件:苏州高新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2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苏州高新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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