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苏高新社[2019]236号),结合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4名。本次招聘由苏州科技城医院协助开展(以下简称医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可在苏州科技城医院官网(www.szkjcyy.com)、苏州人才网(www.sz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2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2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2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审核;
6、招聘条件中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报考时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7、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非全日制2021年应届研究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2021年2月25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1月1日前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19年1月1日后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一栏中,要求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2021年2月25日前具备相应条件。
8、《岗位简介表》“学历要求”一栏中,要求“本科及以上”的,既可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也可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其他条件”一栏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2月2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2、邮件发送时间:2021年2月19日9:00-2月25日16:00
邮件接收邮箱:weishengzp2021@126.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和《岗位简介表》的要求填写《苏州高新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应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按照如下顺序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请勿扫描为多个PDF文件),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编号及名称”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接收。具体所需扫描材料顺序如下:
a.《报名表》(见附件2,请在表格信息完善且考生签名处签名后再扫描);
b.个人简历;
c.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阶段均需要,请按时间顺序排列);
d.职称证书、执业证书;
e.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合同或社保记录等。
(二)初审确认
1、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要求和岗位条件,依据报考人员发送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发送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回复。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即报名成功。将发送《准考证》电子版至报考人员邮箱。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留意短信通知并及时回复,未回复者会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参加。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以做准备),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应聘人员,应保证已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8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观察14天),并持有居家观察结束当日进行的核酸检测报告;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而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考核当天为准。疫情期间请做好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行动轨迹、不配合检疫等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公示,网上公示详见苏州科技城医院官网(www.szkjcyy.com),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留意短信通知并及时回复,未回复者会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参加。
2、疫情防控要求同上。
3、本次面试采取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进行。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公示,网上公示详见苏州科技城医院官网(www.szkjcyy.com),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科技城医院官网(www.szkjcyy.com)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879。
九、本《公告》由苏州科技城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招聘政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12-68751498。
苏州科技城医院
2021年2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苏州高新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高新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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