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合同制护士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护士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护士4名,从事院前急救护理和120调度指挥工作。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现有相关护士人员薪酬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具有1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0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17:30止,之后报名者无效。
2.本次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招聘信息公告的网站,下载《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简历登记表》填写后和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封面及内页)、执业资格证(封面及内页)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相关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hk120zhp@163.com邮箱。属在职人员的,需将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扫描一同发邮件。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实,并对报名登记表进行签字确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退还。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比例的减少招聘岗位数。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并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各为100分,其中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选择题。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内容: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等。如招聘岗位未达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公示。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1比例在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公示期间通知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及体检也在公示期间同时进行。(拟聘人员在中心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职业体检,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视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是根据拟聘人员确定考察人选。中心组织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视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中心将拟聘人选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聘用及方式。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由市120急救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政策为准,请报考人员留意公告。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1、严格执行本招聘工作方案;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3、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4、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
5、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
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10室人事科,咨询和投诉电话:0898-3663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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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120急救中心
2022年1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hkemc.cn/zxgg/202201/t20220107_1641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