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拟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医技、行政管理科室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临床、医技、行政管理科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报考者必须在报到上岗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在处理期内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详见附件1《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及丁香园等官方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报名网址为: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676
2.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10:00-2022年2月28日17:00。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上传《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贴照片,详见附表1);
②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③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④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如果已被录用但考生毕业后无法提交相应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
⑤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上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核和考察
1.考核方式:
(1)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和面试三个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进入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能力。
上述成绩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采取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能力。
上述成绩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品德考察
医院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者考核和考察结果,结合岗位人员需求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检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
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实施情况,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hyfyuan.com/)上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符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783849、0898-66716462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725999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23、0898-66502026
(本公告内所有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附件1: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职数 | 备注 |
1 | 临床科室 | 内科学 (心血管病方向) | 5 | 具备下列条件: 1.第一学历为高中起点的四年制或五年制全日制本科;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比赛(与所学专业有关)中获得一等奖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需提供获奖证书); 3.医学专业需具有医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需要规培的应具有规培证; 5.体育、文艺特长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需提供获奖证书); 6.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
2 | 内科学 (血液病方向) | 5 | ||
3 | 内科学 (呼吸系病方向) | 5 | ||
4 | 内科学 (消化系病方向) | 5 | ||
5 | 内科学 (内分泌与代谢病方向) | 5 | ||
6 | 内科学 (肾病方向) | 5 | ||
7 | 内科学 (风湿病方向) | 5 | ||
8 | 内科学 (传染病方向) | 5 | ||
9 | 内科学 (神经病学方向) | 5 | ||
10 | 外科学 (普外方向) | 5 | ||
11 | 外科学 (骨外方向) | 5 | ||
12 | 外科学 (泌尿外方向) | 5 | ||
13 | 外科学 (胸心外方向) | 5 | ||
14 | 外科学 (神外方向) | 5 | ||
15 | 外科学 (整形方向) | 5 | ||
16 | 外科学 (烧伤方向) | 5 | ||
17 | 外科学 (运动医学方向) | 5 | ||
18 | 临床科室 | 重症医学 | 5 | 具备下列条件: 1.第一学历为高中起点的四年制或五年制全日制本科;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比赛(与所学专业有关)中获得一等奖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需提供获奖证书); 3.医学专业需具有医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需要规培的应具有规培证; 5.体育、文艺特长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需提供获奖证书); 6.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
19 | 儿科学 | 5 | ||
20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5 | ||
21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5 | ||
22 | 妇产科学 (产科方向) | 5 | ||
23 | 妇产科学 (妇科方向) | 5 | ||
24 | 妇产科学 (生殖医学方向) | 5 | ||
25 | 老年医学 | 5 | ||
26 | 感染病学 | 5 | ||
27 | 眼科学 | 5 | ||
28 | 麻醉学、疼痛学 | 5 | ||
29 | 肿瘤学 (内科方向) | 5 | ||
30 | 肿瘤学 (外科方向) | 5 | ||
31 | 急诊医学 | 5 | ||
32 | 耳鼻咽喉科学 | 5 | ||
33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5 | ||
34 | 口腔临床医学 | 10 | ||
35 | 中医内科学 | 5 | ||
36 | 中医妇科学 | 5 | ||
37 | 针灸推拿学 | 5 | ||
38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5 | ||
39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5 | ||
40 | 遗传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5 | ||
41 | 护理学 | 10 | ||
42 | 医技科室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5 | 具备下列条件: 1.第一学历为高中起点的四年制或五年制全日制本科;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比赛(与所学专业有关)中获得一等奖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需提供获奖证书); 3.医学专业需具有医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需要规培的应具有规培证; 5.体育、文艺特长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需提供获奖证书); 6.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
43 | 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医学 | 10 | ||
44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0 | ||
45 | 临床医学 (心脑电图方向) | 5 | ||
46 | 药学、中药学 | 5 | ||
47 | 行政管理 | 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 | 5 | 具备下列条件: 1.第一学历为高中起点的四年制或五年制全日制本科;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体育、文艺特长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需提供获奖证书); 4.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
48 | 法学 | 5 | ||
49 | 政治学、汉语言文学、中文 | 5 | ||
50 | 新闻学 | 5 | ||
5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 | ||
52 | 医学 | 5 | ||
53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5 | ||
54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 5 | ||
55 |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空调暖通 | 5 | ||
56 | 精密仪器及机械、统计学 | 5 | ||
合计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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