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8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以下简称“深北莫附中”)决定于2024年1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5个,拟聘8人。应聘人员可通过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网站
(https://www.smbu.edu.cn/jcjy/fsgz/rczp.htm)、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市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 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 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同时,考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 代码为6位数), 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截至公告报名首日)。
4.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 报考程序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17日
报名方式: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网上报 名时将材料合成pdf发送至指定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岗位-xx大学-李xx)。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 (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 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还应提供高校证明材料。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
9.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 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1日组织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
(二)相关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3.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 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 笔试
笔试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由学校确定并以短信通知入围考生,在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 分,学校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用名额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 面试
学校在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从资格审核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由学校确定并以短信通知入围考生,在官网公布。
(三)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在总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名单将在招聘工作结束后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 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 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 ,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 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九、 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rzp.com
北理莫斯科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