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2024年度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公益性和综合性地学研究机构,为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5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北京户口或当年出站的博士后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专业技术岗6 | 从事重大地质灾害动力学机理与风险防控等相关研究工作 | 1 | 地质工程 (081803)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后;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SCI或EI论文;同等条件下承担国家级项目、从事重大地质灾害动力学机理与风险防控研究的优先。 |
2 | 专业技术岗7 | 主要从事矿田构造调查、矿床成因与找矿预测相关的研究和地质调查工作 | 1 | 构造地质学(070904)/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1) | 博士研究生 | 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SCI或EI论文。 |
3 | 专业技术岗8 | 主要从事岩床侵位机制及古环境研究 | 1 | 地质学类(0709)/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1)/构造地质学(070904)/地球化学(070902)/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0818) | 博士研究生 | 在国内外高水平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同等条件下本科为地质学类专业优先。 |
4 | 专业技术岗9 | 主要从事大火成岩省及古环境研究 | 1 | 地质学类(0709)/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1)/构造地质学(070904)/地球化学(070902)/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0818) | 博士研究生 | 在国内外高水平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同等条件下本科为地质学类专业优先。 |
5 | 专业技术岗10 | 主要从事古地震及相关第四纪年代学研究工作 | 1 | 第四纪地质学(070905)/构造地质学( 070904)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后,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SCI或EI论文(含国际SCI检索论文1篇);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古地震和U系年代学实验经历的优先。 |
1.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平台”(网址: https://www.sydwgkzp.cn/cgs/index.html#/home,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形式为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相结合,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面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经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四)考察
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有递补资格)。
(五)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10-88815565
电子邮箱: dzlxs_hr@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igm.cg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