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研究院相关岗位社会招聘公告
中国航空研究院相关岗位社会招聘公告
中国航空研究院始建于1960年,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是在政府间科技合作框架下从事航空技术国际合作的科研事业机构。
中国航空研究院主要开展航空科技的“战略性、整体性、前瞻性、基础性、共用性”技术研究,致力于成为集团公司自主创新的“大本营”、航空尖端科技发展的“引领者”、航空科技创新的“领头雁”,努力构建领先创新体系,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经过60年的发展,中国航空研究院现已形成了以院长孙聪院士、副院长樊会涛院士等为首的专家导师队伍,全院现有享受政府特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防科技工业突出贡献专家等国家级技术专家36人,集团公司首席特级一级专家122人。中国航空研究院现有8家下属单位,分别是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航空工业档案馆、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合肥航太电物理技术有限公司。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院本部3个部门共计3个岗位,各招聘岗位简介及具体条件如下: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要求 |
综合计划部 | 规划运营岗 | 1 | 1.组织制定研究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2.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任务分解推进实施; 3.负责研究院经济运行分析与年度计划考核; 4.负责开展战略规划与经济运行相关制度建设; 5.负责开展对国家和上级单位的政策研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1.航空、工程、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判断分析、政策研究、策划组织、沟通协调、组织推动、语言表达及写作能力; 3.计算机操作熟练,熟练使用办公系统。 |
党群工作部 | 组织工作岗 | 1 | 1.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 2.负责研究院党委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 3.负责研究院本部党组织党务工作,主要包括党支部组建、三会一课、支部考核等; 4.负责统战工作; 5.负责表彰奖励各项工作,制定表彰先进奖励办法,开展先进表彰活动;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1.中共党员; 2.具有1年以上专职党务工作经验; 3、熟悉党的理论、党务知识、航空基础知识和行政管理工作; 4.具有良好的理论功底和文字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
科技创新与推进中心 | 创新推进岗 | 2 | 1.负责集团创新决定的计划编制与考核; 2.负责集团航空科技计划的制定、管理及统筹协调; 3.负责航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力研究; 4.负责国家和上级单位的科技创新政策研究; 5.负责科技创新交流活动的开拓、策划与执行; 6.完成集团公司科技与信息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 1.航空类相关专业; 2.熟悉航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体系; 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判断分析能力,具备较高的语言表达和写作水平,具备较强的政策研究、沟通协调和组织推动能力; 4.计算机操作熟练,熟练使用办公系统。 |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集团公司所属单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
4.认同航空工业初心使命及中国航空研究院战略。
5.热爱航空事业,具有敬业精神、阳光心态和创新意识。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6.身心健康,无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3.初始学历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学历学位资格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4.毕业后工作满2年;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6.进入涉密岗位的,应符合《国防科技工业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相应资格条件。
7.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答辩、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应聘岗位性质不同具体执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至2022年5月6日截止报名。以电子邮箱系统显示的到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hrzhaopin@cae.ac.cn 。邮件标题请设置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请注意: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的应聘人员,不予接受报名。每人只能在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报名多个岗位的,按照取消报名资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和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笔试和面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单独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通过笔试和面试答辩被确认为拟聘人选者,需进行考察。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研究院承诺对所有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保密。
(二)个人填报信息中不得涉及国家及商业秘密。
(三)人力资源部有权对报名表进行复制存档,并根据需要对招聘的全过程或部分环节进行书面记录、录音、录像并留存。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7827900
咨询时间:8:30-17:00(周一到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