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度第1批招聘公告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2022年度第1批公开招聘公告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行业自律非营利社会团体,成立于1988年12月12日。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团结广大会员;忠实于专利代理事业,恪守专利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行业利益及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会员执业水平,促进专利代理事业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说明和人数详见《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进行公开招聘,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入会后特别优秀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争取解决北京市户口。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信息表资质能力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年龄限制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3月23日后出生;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的,应为1977年3月23日后出生。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信息表资质能力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人员。应届毕业生岗位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2022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限制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人员;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4.曾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作弊、违纪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4日17时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将人员信息表(附件2)、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qiang@acpaa.cn,邮件主题请按格式填写:应聘人员姓名+岗位信息。
3.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工作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11号中国专利大厦10层。
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的开考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低于开考比例,将取消相应招聘岗位或者视情延长公开招聘报名时间,具体情况将按规定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参加考试通知。面试阶段将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发现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漏、资料上传不全、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以致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未获得考试资格者不发通知。
应聘人员收到考试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是否参加考试。无法按报名时提供的邮箱取得联系的,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等资料。
1.笔试。
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协会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每个岗位按照5: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言语表达、综合分析、应变等综合素质。
3.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通知拟聘人员体检,体检中心由协会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由2名以上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查阅档案等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体检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可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六、人员待遇
按照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薪酬有关办法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名称原则上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认可的其他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和聘用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10-82112801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