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2022年5月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海宁市卫健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3名,详见招聘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周一)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海宁市水月亭东路309号)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户籍等要求。户籍以2022年5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5月2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岁(1986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并按要求携带毕业证书(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考核办法如下:
1.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职业道德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智慧医院-智慧医疗(院平台)-医院微网公告栏、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医院微网公告栏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报考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需符合规定,同时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合医院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291855,13586424075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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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aining.gov.cn/art/2022/5/16/art_1688518_162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