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通知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25家事业单位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以下简称“考评中心”),组织实施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参见各招聘单位发布的招聘方案或公告。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计划详见《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或招聘单位(或其主管单位)网站进行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报名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18日16:00。
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无需缴费,按照《报考须知》中有关流程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10月20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部分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具体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五、笔试相关事项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3日9:00至笔试当天。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11月23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六、面试相关事项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事先申报,可以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2月7日9:00至12月10日16: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七、成绩合成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或转换为百分制)按相应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12月22日公布。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其他问题
体检、考察、公示等其他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单位)负责,具体要求考生可咨询所报考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笔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笔试防疫须知。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笔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笔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面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报考单位(或其主管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防疫要求或直接与所报考单位联系。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
咨询时间:
10月12日—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5-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110/t20211008_5622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