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拥有两个院区,即院本部和太白湖院区,现开放床位4145张,员工5238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1667人,承担着鲁西南地区2000多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2021年完成门急诊量400万人次,出院患者19.9万人次,手术总量12.8万例,其中病房手术8.69万例,综合药占比19.66%,材料占比15.20%,平均住院日6.6天,主要业务指标和质量效益指标保持国内同级医院优秀水平。在2021年公布的2019年度全国1306家三级综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排名第87位。医院连续两年取得国家监测指标等级A+的好成绩,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及国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一方阵。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7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所应聘岗位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6.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5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济宁医学院网站(https://www.jnmc.edu.cn/)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jyfy.com.cn/)及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博士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地点: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6号楼4楼组织人事处(济宁市古槐路89号)
3.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并将报名材料《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fy3205@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内科1+王**+内科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纸质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
(1)《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2年12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3)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期提供;(4)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医院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2.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及医院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为我院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方式:0537-2903205
监督举报电话:0537-2903277
E-mail:jyfy3205@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古槐路89号 邮编:272029
点击下载>>>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2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205/222f9933-ffb6-41db-ac59-39696f70ac8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