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莱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医学检验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莱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政府购买用工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医学检验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和要求
1.岗位描述:主要从事核酸采样、PCR实验室检测等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医学检验工作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莱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岗位工作。
2.专业要求: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卫生检验。有PCR检测工作经验或者具有PCR技术员上岗证、检验职称证者优先。
3.年龄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5月5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中专(含)以上。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可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等,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之前取得。
5.其它要求: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将《附件1:2022年莱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医学检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已经就业的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等各项资料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邮箱:zhenggongke_2@yt.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人员有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日至2022年5月4日;
2.联系电话:0535-7286792、0535-7286086;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此次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面试的方式(视疫情形势决定采取现场面试或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考察与体检的,进行加试,取面试与加试的平均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成立招聘考察组。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3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拟招聘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被录用后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莱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按规定时间到岗,逾期不到岗,按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四、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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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laiyang.gov.cn/art/2022/4/26/art_43683_29463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