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是自治区总工会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区集医疗康复、职工休养、健康体检、老年养老与托护“四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2021年,疗养院(工人医院)“新院迁建项目”即将竣工,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20年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投递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5月8日(现场报名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现场报名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465号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办公室
4.网络投递报名:按照要求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发送至grlyyn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
5.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951-5047452 戎 倩
0951-5043241 李 圆
6.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无人报考的岗位,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
由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须按初审反馈意见在报名时间内补充完善并提交。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5月11日
笔试地点: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
(2)笔试内容:相关岗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3)笔试形式:闭卷作答。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由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比例。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测试等。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后参照事业单位薪酬待遇执行。
六、有关说明
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将取消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
2020年4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nxzgh.org.cn/html/2020-04/19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