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中医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我院专业技术力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结合实际,就银川市中医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博士研究生3人。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应聘人员所需资格和条件 | |||||
招聘范围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所需专业 | 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要求 | |||
中医临床医师 | 从事中医临床诊断治疗工作 | 3 | 全国 | 40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 | 博士 | 中医学类 |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不招聘非国民教育学历、不招聘第二学位(专业)和辅修学位(专业),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 |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8、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仍在编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将通过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银川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ycszy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日8:00至2020年8月9日18:30。
1、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将相关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医院指定邮箱:ycws_zyyrs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最高学历”;
2、填写《银川市中医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3、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原则上要求应聘者本人亲自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者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者本人填写,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审核的方式,由银川市中医医院负责。资格初审对应聘者填报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不对应聘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医院在应聘者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结果将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者。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
(三)资格复审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携带材料:
(1)《银川市中医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打印)。(其中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本次招聘的书面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前(含当日);
(4)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银川市中医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
4、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核(考察)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进行。考核(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考察)结束后出具考核结果排名并在银川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ycszyyy.com/)公示。
(五)体检
根据考核(考察)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察结果排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银川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ycszyyy.com/)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宜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银川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ycszyyy.com/)公开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责任由应聘者负责。
(三)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51-5045191
举报电话:0951-5046110
银川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附件1:银川市中医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银川市中医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附件3: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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