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因医院发展需要,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号 妇幼保健院六楼会议室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材料: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该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且提供复印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初审:根据其招聘岗位条件,在报名当天现场审核考生资格,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编外医师、护理、检验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1:3比例(部分紧缺型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以内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2、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1,无人报考的岗位,直接取消本次招聘计划,不再另行公示。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内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考试当天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025-68597377
(二)监督电话
高淳区卫健委组宣科:025-573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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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021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docx
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4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njgc.gov.cn/jrgc/gsgg/202104/t20210414_2883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