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准格尔旗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我院人力资源现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护理专业5名、药学专业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护理专业,要求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护理专业学历,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凭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6.药学专业,要求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药学专业学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者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7.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聘人员;现役军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2月10日-2月23日。
2.地点:准格尔旗人民医院行政三楼办公室304。
3.联系电话:0477-4926400,邮箱zqrmyy@163.com。
4.提供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由人事科、护理部、药械科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三)录用
根据报名情况,经综合筛选,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确定人选经体检检查合格后,经院长办公会议、支部会议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
(四)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我院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准格尔旗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0TpcZxcVn9yu630oESh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