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通辽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通辽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2020年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86名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在本次招聘计划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续聘的科技服务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8、2019两年应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日至2002年11月2日出生),根据(内卫人发[2020]12号)文件精神,部分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日之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表》。
2.户籍条件:报考“蒙汉兼通”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为通辽市户籍。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户籍限制。其他岗位户籍不限。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17年以后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4.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护理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6.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奈曼旗行政区域内现已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自行在奈曼旗政务网站下载《2020年度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规范后现场提交,提交之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3日至8日(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中心大楼)一楼101室(医学会);
联系方式:0475-4213862。
(二)资格审核及缴费
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市统一使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托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健康通辽服务公众号、健康通辽APP申领“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申领“行程码”。
报名人员需提交材料:
(1)本人《2020年度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须提供续聘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9)应聘人员属于非本旗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0)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由旗卫健委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费。按照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现场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考务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报考医疗岗位的笔试内容两科,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满分100分;报考非医疗专业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各占50%,满分100分。
2.试卷种类及要求
笔试分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使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5日(周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中心大楼)6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4213862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4.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自到达考点至考试结束离场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按指示牌走考生通道。进入考点时,在体温测量处现场出示个人电子健康码(申请方式见附件2),注意:健康码非绿色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体温测量时前后保持1米的间距,不得扎堆聚集交流。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的应聘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地点由医护人员进行测温检测,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笔试;经医护人员诊断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不得参加考试,由120车辆直接送定点医院诊治。
笔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进行隔离排查。根据医务人员排查情况决定可否继续考试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到达考点时以及进入考点后,相互之间要保持1米的距离,笔试结束后走考生通道,依次有序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5.笔试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医学专业考生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民族加分;非医学专业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民族加分。
7.笔试总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奈曼旗政务网站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医疗岗位的以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非医疗岗位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阅卷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工作由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察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奈曼旗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奈曼旗行政区域内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奈曼旗政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奈曼旗政务网站公布。
本简章由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监督受理电话:0475-4213400
点击下载>>>
2020年度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020年度奈曼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imanqi.gov.cn/nmq/gsgg/2020-10/27/content_15a88ac1a182499bac3604822a46dd5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