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7人,现就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7名。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应聘人员必须是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第二学位只做参考;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8.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为:2020年8月31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才网(网址:http://www.nmrc.com.cn/)。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11月15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7: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2: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是否全日制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电子版,并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和毕业证电子扫描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规定日期内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zkpkstf@163.com)。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帐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zkpkstf@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9:00—2020年11月21日9:00。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本科岗位为3:1,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满分为100分。
3.笔试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6.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8.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医科大学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应聘人员与需求计划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或递补后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医科大学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公告考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医科大学网站。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6.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2.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3.所有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民族加分)×50%+面试总成绩×50%。
考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成立3人以上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医科大学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试用期和聘用后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2020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与编制内同职级人员同工同酬,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公告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