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武川县卫生系统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全县广大群众的健康需求,以及疫情防控的特殊需要,不断提高我县医疗卫生服务及疾病预防控制水平,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医院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39名合同制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39名,其中:临床医师类16名、医学检验类8名、护士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专业及能力要求
1.临床医师类16名,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或取得相应资格证。
2.医学检验类8名,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生或取得相应资格证。
3.护理类15名,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并取得资格证(含成绩单)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师类及医学检验类考生不限户籍;护理类考生限武川县户籍或武川县生源地。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临床医师类、医学检验类考生年龄限定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5年12月1日之后),如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0年12月1日之后)。报考护理类考生年龄限定在33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7年12月1日之后)。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列入报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实地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工作由武川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者按要求填写《武川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白底,JPG格式、40K以下),报名时携带签名的《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及《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的纸质版,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及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用U盘拷贝至工作人员电脑。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时间,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将不予审核通过。报考者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12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下午5:30。)
3、报名地点:县卫健委2楼会议室
4、报名收费:报名费20元,笔试费50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涉及大学生就业相关收费项目的通知》(内财非税[2011]2371号)精神,对当年毕业的大学生免收报名费及笔试费,次年大学毕业生减半收取,2020年、2019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免收报名费及笔试费(由县民政局确认并签字、盖章),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扶贫办确认并签字、盖章)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及笔试费。
(二)考试
1、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如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将空缺名额调整到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以医学类专业知识为主。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闭卷考试,只提供汉文试卷,必须用汉语答题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考试由武川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2、考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考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评+政策加分
4、考试结束后由武川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线,考试成绩在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将建立人才后备库,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工作由武川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按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经武川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已审核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3)执业(助理)医师、检验师资格证(以资格证报考需提供)、护士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6)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照2张(与《报名登记表》中的照片须一致);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合同用工并与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专科、本科、研究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对拟聘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由武川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及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武川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七日内依次递补并考察。
(六)录用公示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资待遇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7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为:基础工资27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并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社会保险按企业职工政策执行,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服务咨询电话:0471-8812104
监督举报电话:0471-882276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公告通过武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武川县就业政策信息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之后信息只通过武川县就业政策信息宣传平台公布,请及时关注。
(三)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四)疫情防控须知
1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方便出示可直接添加到手机桌面),本人体温正常、健康码未见异常,行程卡未去中、高风险地区可参加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所有考生参加报名、考试、体检时须确保本人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以上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县级最新有关文件要求为准,并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提醒报考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并进入人才后备库的考生,当本次招考的岗位一年内出现有人放弃、退出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时,将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本公告由武川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武川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
武川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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