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华容县2021年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校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华容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巴陵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人,其中高校毕业生60人(“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下同)。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华容县2021年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校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招聘中高端和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所有岗位的报考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参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②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同学科类的高层次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同一学科类低层次学历要求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可现场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本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22日止。逾期不予补报。应聘者不能分别在现场和网络进行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现场报名。根据省内相关高校校园招聘工作安排,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组织相关单位赴高校参加校园招聘活动,现场接受应聘对象报名。
2.网络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他符合条件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对象可以进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报名资料原件扫描压缩后以文件名“姓名+招聘单位代码”形式上传至指定邮箱,(A类岗位:报名邮箱1204542151@qq.com,联系人:邓东升,联系电话:18573079328;教育B类岗位:报名邮箱21568533@qq.com,联系人:朱晴,联系电话:13789047888;卫生C类岗位:报名邮箱3410714@qq.com,联系人:史艳艳,联系电话:15292011569)。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各主管单位通过电话或微信联系,确定来我县参加应聘考试的对象。
3.报名资料。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华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②现场报名人员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二张;网络报名人员要求上传两寸免冠近照,图片为png、jpg、jpeg格式,尺寸规则,图片清晰,大小大于50kb且不超过2M。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的要求,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④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选岗环节时放弃的,又分别未在进入体检、选岗环节前提交弃考说明的;以及在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5.考试方式确定。
A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但个别急需紧缺的特殊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
教师B类和卫生C类岗位报名人数应形成竞争。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教师B类和卫生C类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0:1的岗位,考试只采取面试的方式。
所有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在开考前予以公告。
6.报名资料汇总。2021年4月26日各报名点将报名人员资料整理(其中各现场报名点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将报名人员资料整理)后交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202室)负责汇总。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笔试、A类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师B类和卫生C类岗位的面试工作分别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证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工作时间。领证地点为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华容县章华镇迎宾北路53号,华阳市场斜对面)人事考试中心(205室)。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名称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类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rong.gov.cn/)公布。
(5)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织进行,并以县纪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审核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内容。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主要查验考生的如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②笔试准考证。③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有笔试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教师B类和卫生C类岗位中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5)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领证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面试组织实施的主管单位另行公告。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分岗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管理。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试教说课、业务能力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
①A类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②教师B类岗位采取试教说课方式。按照报名的学段选定与岗位名称相关的试教课题。由华容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③卫生C类岗位采取业务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量化记分。考核应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理论、专业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由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的9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招聘资格(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方式只有面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同分优先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①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③再相同的,以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进行排名。
3.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毛发检测
1.体检和毛发检测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和毛发检测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选岗和考察
1.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确定单位的同一岗位考察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单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选岗完成后,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3.聘用对象的确定。考察完成后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递补规定
在体检、选岗和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资格审查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rong.gov.cn/)”公布。
(七)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被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本次招聘正式聘用后原则上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3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2.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均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uaro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华容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0-4188382(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
县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730--4189659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咨询电话:0730—4233051
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30—4233052
附件:
附件1华容县2021年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校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