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招聘149名教师简章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长人社发[2019]6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公办学校教职工备案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教发[2019]4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公办学校备案制教职工考核细则>的通知》(长教发[2019]5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教育局所属的33个学校需增补的149名教师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2个职数录取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录取聘用人员均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其岗位等级在用人单位竞聘确定。
2、其他学校招聘职位的录取聘用人员,列入备案制教职工员额。录用人员由长沙市教育局向市委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办理备案和工资审批、发放等手续,岗位等级在用人单位竞聘确定。招聘录用为兼有初、高中年级完全中学的教学人员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教学岗位。用人单位根据每年编制空余情况,拿出一定比例编制数,通过考核,择优聘用备案制教职工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职工,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招聘录用的备案制教职工待遇如下:
(1)备案制教职工与在编教职工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同等享受年度一次性工资增量部分,中餐补助、工会慰问等补助项目,物业补贴、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医疗铺底等改革性补贴项目。
(2)备案制教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保。办理退休时仍为备案制教职工的,退休后除执行企业社保待遇外,参照在编退休教职工同等享受每年的各项奖励项目、改革性项目和慰问项目。
(3)备案制教职工转正定级、岗位管理、职称评聘、评优、晋级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办理。
(4)备案制教职工可升任学校中层干部、副校长、校长等管理职务(有行政级别的职务除外)。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岗位需要的其他类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科须与所报考的职位相符,或符合《职位表》中的“其他要求”。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长沙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注:
(1)《职位表》中年龄具体要求为:“28岁及以下”为1992
年4月17日以后出生,“32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17日以
后出生,“45岁及以下”为1975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2)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人员,在报考年龄要求28岁及以下的职位时,年龄放宽至32岁及以下。
(3)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须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2021年4月21日)前(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5)“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具有教师资格、且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条件等同于“具备中小学教师二级职称、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报考资格条件。
(6)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7)招聘职位所需证件正在办理期间的,报考人员报名时
须按照本《简章》“报考办法”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
资格复审时(2021年7月15日前)提交证件原件查验,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6.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7.2021年7月15日后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亊、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1、招考工作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打印《初试准考证》—疾病筛查—初试—资格初审、确定入围笔试人选—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集中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在各招聘学校官网或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报考办法
1、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4月18日(周日)上午10:00—4月21日(周三)上午12:00。
3、报名前,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职位表》和《初试办法》。《初试办法》将于4月16日(星期五)前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和各招聘学校官网公布。
4、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职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录取资格。
5、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系统依次按如下顺序上传招聘职位所
需的证件证书照片。上传照片无法识别、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
资格审查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同时
上传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逐页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研究生证》)
(3)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招聘职位需要提交查验的其他类资格证书
(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因故暂缺《职称证》的人员须上传已签署“通过”意见的《评审表》或评审通过的文件)、或招聘职位需要提交查验的其他类职称证书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的,应上传符合招聘职位
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年度考核表》或《聘用合同》
(6)特岗教师须上传《特岗教师合同书》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考设置初试开考比例。校医、电教员、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财务会计、无人机应用技术、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飞机结构维修、中式面点、美发与形象设计、自动化控制、安全工程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其他招聘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5。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取消职位或核减职数。各职位报考人数、被取消的职位或被核减的职数于4月22日(周四)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六、疫情防控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考生进入报名、考核和资格审查等
场所须配合收集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考生应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居民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七、初试办法及拟入围笔试人选的确定
(一)初试办法
1、初试定于4月24日至4月27日期间在各招聘学校进行,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初试。
2、初试各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后当天在初试学校官网公布。
3、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较多时,招聘学校可采用知识测验或技能测试(才艺展示)的方式,按比例确定参加初试后续环节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
(二)相关要求
1、考生应于初试前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4月23日周五上午10:00开始),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但不可使用电子身份证、乘车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或其他证件代替,下同)和《初试准考证》打印件参加初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参加初试。
2、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时考生不得自带任何资料(《初试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拟入围笔试人选的确定
1、以各招聘职位数为基数,依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校医、电教员、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财务会计、无人机应用技术、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飞机结构维修、中式面点、美发与形象设计、自动化控制、安全工程职位为1∶3)确定拟入围笔试的人选;初试成绩相同时,初试占比高的项目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初试不设置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拟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初试结束后次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
八、资格初审、确定入围笔试人选
1、市教育局对拟入围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拟入围
笔试人员在报名系统上传的材料是否符合本次招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出现资格不符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考生在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初审进程,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入围笔试人员,入围笔试人员名单
于4月30日(星期五)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九、笔试
1、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时间定于5月9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如
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长沙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笔试
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见《职位表》。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7日上午10:00至9
日上午9:00前)。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
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3、考生可于5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00起在报名网站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以各招聘职位数为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集中考核人选(笔试分数相等时,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入围集中考核人员名单于5月13日(星期四)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十、集中考核
1、集中考核于5月15、16日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5月13日(星期四)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集中考核具体安排》。
2、校医、财务会计、电教员、实验员职位的集中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他职位的集中考核方式为试教。
3、所有考生的集中考核成绩于集中考核结束后次日公布。集中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考生凭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集中考核;考生不得自
带任何资料参加考核(另有要求的除外)。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集中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
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二、资格复审
以各招聘职位数为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
比例确定拟入围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相等时,集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出现资格不符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见5月中旬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的《资格复审办法》。
十三、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一次(下同)。体检拟定于5月下旬进行,请入围体检人员关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的《体检具体安排》,
十四、考察
各招聘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
进行考察,填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
记表》;长沙市教育局调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证件证书
证明,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
放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依次
递补。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注:2021
年7月15日前须提交全部所需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否则取消资格。)
十五、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
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工作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六、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17:00使用)
招考咨询电话:
0731--84899738 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84899717 84899741 0731--84899743
监督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31—8489975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88666078 0731-8866603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教育局
二0二一年四月九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来源:
http://rsj.changsha.gov.cn/rszc/rsrc_131369/gkzk_131379/sydwzk_131381/202104/t20210409_9875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