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总医院(湖北省)2024年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
一.医院简介
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脑科医院创建于1954年,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下设三个院外门诊、一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个120急救站、一个122急救站、十余个医联体单位;同时承担政府指令性对口帮扶一所二级甲等医院、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湖北省水上应急救援医院、武汉轻工大学附属医院及研究生工作站、武汉大学医学院、湖北省中医药大学、新乡医学院的实习教学医院、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湖北省、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交通事故应急救治医院;是国家级基层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武汉市高级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是北京天坛医院、德国柏林医院、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技术合作单位。
二.2024年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岗位
拟任岗位 | 学历要求 | 资格条件 | 人员类别 | 人数 |
护理岗位 | 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 | 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书 | 应届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 30 |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爱岗敬业;
6.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护理专业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3.往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须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或学位证,并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cjhyzyyhlb2024@163.com,邮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学历-联系方式”,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二维码如下):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2日17时整,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高校毕业生核实简历信息、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身份证等材料。对社会招聘人员核实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笔试
考核内容为专业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组织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二)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岗位计划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在长江航运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chzyy.com.cn//)公布。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告知考生。
七.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八.公示拟录用人员
(一)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考察和资格复审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中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应签署放弃录用声明。
九、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医院官网(https://www.chzyy.com.cn//)上发布的通知、公告等招考信息。同时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取得联系。因个人通讯不畅、信息接收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应聘人员误考、迟考的,造成后果自负。
(三)报考咨询电话:027-82451860。
https://www.chzyy.com.cn/view/15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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