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麻城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麻城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20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及人数:文员20名。
2.年龄及身高:女性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性27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专业。
四、招聘方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麻城市新人民医院人事科(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金通大道138号综合楼4楼)联系电话:0713-2112106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上述规定时间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2021年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如考生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应聘者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扫码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次,方为报名成功并确认取得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协议书。
3.本次招聘岗位为本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招聘信息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市人社微信号上发布。
五、考试
(一)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招录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笔试开考比例和不低于1:2的面试开考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和1:2面试开考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笔试、面试开考办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7月1日下午持身份证至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内容以医学专业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7月6日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或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准考证领取事宜,考生可于7月7日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适应程度等。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面试考生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综合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依序第一优先胜出法产生。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市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考察由市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前,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福利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市医院纪委监察室、人事科组织成立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九、有关事项
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报名日、考试日前14天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入、过往史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并提供最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有参加招考的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在试用期和聘期内双方均有解除聘用合同的权力,但是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或通知。
4.对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详细条款以聘用合同为准。
6.所招聘人员不进入单位编制。
7.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0713—2112106(市医院人事科)
2.监督举报电话:0713—2112110(市医院纪委监察室)
附件1:《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麻城市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2021年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1).doc
来源:
http://www.macheng.gov.cn/art/2021/6/19/art_15582_1446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