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解决高端人才紧缺的实际困难,为三级医院创建打造坚实的技术队伍,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北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北市人领发[2020]2号)文件精神,北安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单位简介
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成立于1948年,医院历史悠久,是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总体年收入近3亿元,有国内先进的3.0T磁共振和128层CT设备,血管造影机、神经外科专用手术显微镜等多台大型设备,医院院长赵鹏举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门诊住院综合楼正在建设,建成后建筑面积达到65000平方米以上,医院综合实力达到了黑龙江北部区域卫生中心医院标准。是国家卫健委向国务院推荐300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标医院(省内唯一一家达标医院),承担着北安市区及毗邻市县20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康复等任务。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8人。
三、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6、要求年满25周岁, 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至1996年4月1日间出生,含当日)。对于业务能力强、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历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7、具备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执业资格证;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引进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随时受理报名、适时开展面试。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北安市卫生健康局4002室
联系电话:13555287198
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执业证书、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2021年黑龙江省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高级职称报考人员需携带个人业务能力介绍材料(纸质打印)以及其他可证明业务能力的材料原件。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考试(成绩100分)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考生考试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合格成绩为80分,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作为体检人选。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引进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引进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政审
通过社区、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自行放弃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落实事业编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执业资格的给予安家费20万元;不具备执业资格的给予安家费10万元。对于专科升本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执业资格的给予安家费17万元;不具备执业资格的给予安家费8万元。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根据工作能力给予相应待遇(可提前与用人单位面谈协商),按照《北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办理,超出部分由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行解决。
七、引进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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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黑龙江省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docx
2、2021年黑龙江省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黑龙江省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引进高级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hljba.gov.cn/xwzx/x_tzgg/2021/04/622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