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讷河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完善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解决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务人员短缺问题,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讷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讷河市孔国乡卫生院等十个乡镇卫生院为财政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隶属讷河市卫生健康局。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2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讷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资格条件、工作实践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行政区划户籍;
5.符合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同时满足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执业资格;
7.限制专业的岗位,毕业证书专业符合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的要求;
8.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讷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乡镇卫生院通过省招医学毕业生方式入职在岗暂未落编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组成。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0日;
2.报名方式: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站报名开始时间:3月8日8时30分,报名结束时间:3月10日17时),实行报名承诺制,报名材料原件可延后至考核环节一并提供。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将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电子版(可以是照片或扫描件)上传,招聘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报名网址:http://221.209.60.115:81/nhs/;咨询电话:0452--3331960
4.考生网上报名后要及时关注讷河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和讷河人社微信订阅号(后附微信二维码),网上报名开始后,所有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均通过以上微信平台通知;
5.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1)《2021年讷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后签名上传);
(2)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证书;
(3)蓝底或红底2寸近期证件照电子版;
(4)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表上填写的其他材料电子版;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中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所在单位推荐及卫生健康局认定材料;符合“项目生”身份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
(6)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提供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可在考核环节提供);
(7)考生健康承诺书(报名系统打印后签名上传)。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名单。如有岗位达不到报考比例,经用人单位确认为紧缺岗位的可经齐市人社局批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比例。
(二)面试
面试采取考官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潜在能力和人文涵养等内容提问的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考官7人,成绩为百分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方式、具体要求视疫情情况和报名人数确定,并通过讷河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和讷河市人社局微信订阅号发布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成绩并列,按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中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符合我省“项目生”政策人员、中共党员、专业技术职称高者、报考时使用学历高者、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多者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微信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三)考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核合格者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作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齐市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讷河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讷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1年讷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讷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2021年讷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新(1).xls
附件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1).xls
来源:
http://www.qqhr.gov.cn/Newsgk_showGkNews.action?messagekey=22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