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中心血站2022年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保定市中心血站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非在编护理专业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职称、专业和技能等相关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服务意识,综合素质较高;
6.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能服从工作安排;
(二)专业要求
护理专业人员11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三)年龄
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7日之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3月17日通过保定市中心血站官网和保定献血微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
2.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7日17:00。
3.报名材料:
(1)下载填写《保定市中心血站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或扫描后上传;
(2)填写上传《保定市中心血站招聘护理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
(3)高中毕业证扫描件;
(4)所有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扫描件;
(5)学信网下载的本人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身份证扫描件。
4.提交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部分材料需扫描)发送至邮箱(bdxzrsk@163.com)中,文件排列顺序按照上述顺序排列,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中心血站官网和保定献血微信平台发布,同时发布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请应聘人员关注查阅。
3.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通畅,以便通知核对有关事宜。
(四)笔试
1.考试方式及原则
笔试由血站自行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当报名人数未达到需求数时,经笔试后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注意事项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保定市中心血站官网和保定献血微信平台,不再单独通知。
(2)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和下载打印的《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笔试当天的个人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在保定市中心血站官网和保定献血微信平台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保定市中心血站官网和保定献血微信平台发布。
2.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3.面试采取提问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4.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经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出生日期晚者。
2.体检工作在血站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医院。
(七)考核
血站对体检合格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市卫健委备案,经岗前培训并通过试用期、见习期考核合格后,与血站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需说明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二)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请随时保持电话通畅,以便核对有关事宜;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面试等程序应聘人员均须下载打印《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承诺书》(附件2),主动出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要求者,方可参加;
5.现场经检测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处理;
6.应聘人员须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7.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违反河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12-7553059
监督举报电话:0312-7553063
保定市中心血站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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