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我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及附属医院副院长。
一、学校简介
我院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具有七十余年办学历史,是海南自贸港内唯一一所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肩负着为国家战略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的重任。学校立足自贸港,面向世界,努力建设热带医学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水平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等5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药学等5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30多个国家招收国际学生;现有专任教师1174人,其中博士占比42.52%;柔性引进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14人;拥国务院特贴专家3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及一大批优秀领军人才;2018年,学校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成为海南省首个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学校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编制床位7800余张;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1个,中国医学科学院院外创新单元1个,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1个;海南省院士工作站9个,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国家药物临床前安全评价机构1个,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准入机构1个;拥有一批国家认证的专业、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精品课程。是国家水上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项目牵头单位;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院校和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校主办的7本期刊中,《亚太热带医药杂志》(英文版)和《亚太热带生物医药杂志》(英文版)已进入包括SCI在内的国际所有著名的检索数据库。
二、拟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
(一)招聘岗位(编制内专业技术岗11名,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1.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2.热带医学院院长1名
3.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院长1名(候任)
4.药学院院长1名(候任)
5.海南省药物研究与开发科技园(GLP)主任1名
6.热带转化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1名
7.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ICAC)副主任1名
8.急救与创伤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名
9.国家卫健委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名
10.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1名
11.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学术水平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贡献和影响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精力充沛、积极乐观。
3.国内应聘者近3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敢于担当,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2.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和附属医院副院长须符合海南自贸港C类及以上人才标准等优秀高层次人才,其他二级学院院长和科研机构负责人要求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及相关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3.具有先进的现代治学理念或教学医院管理经验,掌握学科前沿动态和趋势,对学科、科研、教学医疗等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熟悉高等医学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带领本学科走跨越式发展道路、建设一流学科的能力。
4.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四)职责任务(以实际签订的工作协议为准)
1.组织制定单位或学科发展规划并实施。
2.结合本学科的实际,凝练出具有特色和可持续发展的学科研究方向并持续稳定推进,在标志性成果等方面取得优良成绩。
3.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制定并实施本学科师资及研究队伍建设规划和培养计划,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学科团队。
4.定期组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际知名大学、学术组织或医疗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务实的合作关系,使学科的国际化建设能力与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五)聘期与待遇
1.聘期为8年(4年为一个聘任周期),首个聘期期满,考核合格,自行启动第二个聘期,第二个聘期工作任务和相关待遇另议。
2. 应聘者获得聘任后,与学校签订聘期工作协议,明确工作任务,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入我校。
3.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详见附件2)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后,可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服务等优惠政策。
4.薪酬待遇:根据岗位需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其中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年薪不低于120万元人民币,“优青”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以团队形式进入的,待遇更加优厚;附属医院副院长执行医疗机构年薪制;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经海南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人才,可享受海南省人民政府提供的150-200平方米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赠与80%产权,工作满8年赠与100%产权)或按优惠限价选购学校人才住房一套;协调落实人才双聘机制;帮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符合条件的配偶可随调入编。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邮箱:rsc@hainmc.edu.cn;
现场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行政楼202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海南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一张;
(5)能详尽反映本人基本情况和竞争优势的简历一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学校人事处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和《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组织考核,确定拟聘人员。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并外调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
体检统一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党委讨论,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报省人社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董老师,修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893227;
传 真:0898-31352065
电子邮箱:rsc@hainmc.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93743
附件:1.海南医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一览表
2.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
3.《海南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海南医学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