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凌云县县城医疗机构2020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空编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县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凌政办发[2015]86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限满5年及以上(从入编时间算起)。
(三)年度考核称职连续3年以上。
(四)选调人员必须具有以下从业条件之一:
1.医生:选调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保院的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证,选调进泗城镇卫生院的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
2.护士:具有护士以上资格证。
3.院长:2018年以来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含在任或离任)。
(五)具备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汇总表》。
二、选调程序
(一)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选调文件到各乡镇卫生院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凌云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现场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考生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年度考核材料、任职文件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费用。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选调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保障。
报名时间:2021年2月6日8:00—2月10日18:00。
(二)加分
乡镇卫生院院长选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并对相关证件原件核实后给予额外加分,个人加分累计不能超过4分。
1.2020年开展医共体试点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加1分。
2.在乡镇卫生院担任院长年限5-9年的加1分,院长任职年限超过10年以上的加2分。
3.2017年以来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每年加0.5分。
三、面试。
(一)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按照《汇总表》选调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确定为本次选调面试范围人选。
(二)面试试题。面试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命题工作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负责,面试题目、题本和相关表格由该机构统一印制。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
(三)组织实施。面试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面试方案,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由人社局协调外县相关人员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抽调人员。相同岗位必须由同一组考官小组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选调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个人姓名的,面试成绩计0分,透露其他个人情况信息的,扣减面试成绩5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凌云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
面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如有变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凌云县(具体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加分分值”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职称(注:均属于卫生系列初级职称时,卫生系列初级(师)职称优先于卫生系列初级(士)职称)、学历(注:同等学历的,全日制学历优先于在职教育学历)、面试成绩先后顺序优先确定人选;如仍未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或递补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经县人民政府领导批准,在同个考场的相同类型选调岗位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人选名单由选调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凌云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县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3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选调人选,经选调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凌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批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度选调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选调相关材料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名单报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给予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根据选调单位的具体要求,由选调单位与公开选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4.待遇。公开选调人员一经聘用,即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六、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经扫码(申领健康码,详见附件3)、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和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果疫情防控有新要求,请及时关注百色市人才网官网“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七、招考纪律
(一)各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选调各阶段工作。
(二)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杜绝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要发挥选调工作的主导作用,积极做好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查,认真履行选调过程中的计划申报、发布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审查、调整比例、面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手续办理等过程中各项工作职责。县委编办要落实选调使用编制计划数。县财政局要做好本次选调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县纪委监察委要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报考咨询电话
凌云县卫生健康局:0776-7614507,传真0776-7615266。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6-7612101
文件下载:
附件1:凌云县县城医疗机构2020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凌云县县城医疗机构2020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