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医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石景山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17:00时,邮箱sjsyyrsk@sina.com,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邮件名称由所报职位名称、本人姓名组成。
具体如下: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将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毕业生推荐表(填写完整)、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通过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上述证件原件以照片jpg格式和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
(二)社会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参加工作的保险记录,上述原件以照片jpg格式和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
邮件名称准确、照片完整、清晰,报考人员保证报考材料的真实有效,进入笔试人员需提供纸质版材料进行再次核查。
(三)报名流程
1.网络报名;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材料;
3.电话通知审核结果。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
(二)时间:2021年4月15日(周四)上午9:00-10:30;下午14:30-16:00(备注:具体参加考试场次电话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石景山医院科研教学楼
(四)笔试当天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笔试:1、测量体温正常(37.3度以下)。2、绿色健康码。3、十四天内未去过高风险地区。(备注:因疫情的变化,当天是否需要核酸采样结果以我院电话通知为准)
如在笔试当天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度,非绿色健康码,或者笔试当日前14天内接触过确诊、疑似新冠患者,发热超过37.3度未明确诊断者不能参加笔试。(具体要求按当时国家政策执行)
(五)笔试当天请携带网络报名时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请登录石景山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bjsjs.gov.cn)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采用非面对面视频形式,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及综合成绩在石景山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bjsjs.gov.cn)上公示七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石景山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bjsjs.gov.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88689470,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监督电话:88689008
附件:
1.《2021年上半年北京市石景山医院面向社会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2.《石景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二0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1.2021年上半年北京市石景山医院面向社会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来源: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3/t20210315_2307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