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落实市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有关事项的通知》(池人社秘[2019]259号)文件规定,根据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用人需求,现将2023年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为34名,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3年5月20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chizhou.gov.cn/)等网站上发布。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9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相关岗位,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08:00至2023年6月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其中,2023001-2023008岗位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范围或专业技术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3年6月2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3年6月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5日17: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护理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6日12:00—16:00改报其他岗位。非护理岗位达1:1比例即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下午2:00—下午4:00。
笔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表,每个笔试科目满分为120分。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6月15日09:00至6月16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规培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及最终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两种形式,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护理岗位专业测试为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最终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0.3+技能操作成绩×0.2)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除护理岗位以外,其它岗位的专业测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终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按照有关规定,医院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依法缴纳相关保险,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新进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新进人员上岗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通过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考试,视为不合格,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将解除《劳动合同书》。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有关信息将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考务电话:0566-3393895
监督电话:0566-339310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3年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5月20日
2023年度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经费形式 | 岗位描述 | 招聘计划数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考试内容 |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市妇女儿童医院 | 差额拨款 | 影像科 | 2 | 2023001 | 专业技术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师资格;具有大型医用设备技师上岗证的,可放宽至35岁周岁 | 医学影像专业理论知识 |
2 | 病理科 | 1 | 2023002 | 专业技术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内、外、妇、儿临床理论知识 | |||
3 | 药剂科 | 2 | 2023003 | 专业技术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药学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级药师资格证书 | 药学专业理论知识 | ||
4 | 门诊 | 1 | 2023004 | 专业技术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 | 25周岁及以下 | 康复医学理论知识 | |||
5 | 妇产科 | 4 | 2023005 | 专业技术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助产专业 | 2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且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资格;具备护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 | 基础护理和内、外、妇、儿临床护理知识 | ||
6 | 护理 | 17 | 2023006 | 专业技术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2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具备护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 | 基础护理和内、外、妇、儿临床护理知识 | ||
7 | 护理 | 5 | 2023007 | 专业技术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主管护师资格证书 | 基础护理和内、外、妇、儿临床护理知识 | ||
8 | 供应室 | 1 | 2023008 | 专业技术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供应室工作经验,年龄放宽至35周岁 | 基础护理和内、外、妇、儿临床护理知识 | ||
9 | 财务科 | 1 | 2023009 | 专业技术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会计、财务管理 | 25周岁及以下 | 会计学基础知识 | |||
合计 | 34 | ||||||||||
注:2023001-2023008岗位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范围或专业技术资格。 |
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contents/4/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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